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

<收到勞工處信唔洗驚>

<收到勞工處信唔洗驚>
有人話明明自己冇錯,但怕去勞工處手尾長,又成日請假,所以寧願貼錢送瘟神。
勞工處信,只係約你調停,主任也是一位職員,不是官,佢唔可以評定你啱定佢錯,佢既角式只是調停。信內有張claim form, 多數工人也會有咁大作咁大。
1. 如果你同意工人claim form上的銀碼,你可以不用去,through主任俾佢就ok.
2. 如果你都決定不同意,而銀碼同工人要求的又差好遠,甚至反追討,預工人調停當日不會妥協...well可能個日會突然頭痛去唔到呢🙊
不過,記住靚媽上一篇教落,要早d 掛號寄晒d文件,你願意俾幾多錢俾主任,證明你係樂意去調停,只是身體不適要sick leave.
不過,機票,旅費$100,工作過日數的人工,大假係必要俾。好多時係一個月通知金,建議大家炒工人前,問一問靚媽,有冇足夠理據證據係可以唔俾。(大家千萬不要咁衝動呀!!!!)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僱主們一定要知法守法

最近不少人求助,當靚媽俾建議的時候,很多時佢地都話唔得,甚至買佢地怕...點解?因為僱主自己都話因為自己做左不少"犯法野","踩界野"....所以當工人有日玩野時都不敢揸正黎處理。 例如: 要工人做兩家工作,每月私下俾多少少。 買晒工...